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的日常文书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二)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地市政府(行政公署)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省以下各级政府对省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省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围绕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组织办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以及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的提案。
(十)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地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工作。负责编写《陕西省人民政府大事记》。负责办公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省政府参事室。
(十三)领导、归口管理省信访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省委、省纪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省政府办公厅对口的接待工作。
(十五)办理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设14个职能处(室)。
(一)省长办公室
负责收发保管并及时呈送省长阅批文电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准确传达省长的批示,了解办理情况,做好省长交办的工作并及时报告结果;负责组织对省长有关讲话和文稿的整理,参与省政府重要报告的研究起草;根据省长指示,撰写调查报告或专题文章,为领导同志决策服务;做好前来联系公务活动人员的接待工作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督办工作;协助安排省长日常活动,及时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二)秘书处(省长专线电话办公室)
负责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24小时政务值班,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地、市政府(行政公署)政务值班工作,保障政令畅通和联络及时有效;联系安排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有关公务活动,了解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的每日工作安排,承办办公厅领导同志的考勤工作;接待前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联系公务的省内外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承办国务院、国家部、委、办和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其办公厅负责同志来陕事宜的办理和有关接待工作;承办突发事件的信息传递和有关处理工作,起草处理情况的报告文稿;协助有关领导同志做好集体上访人员的接待、疏导工作,维护办公厅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负责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对紧急情况、突发事件批示的传递、督查工作;编发《今日情况快报》,向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以及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当日全省有关政治、经济、社会动态,中心工作、重大事件、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以及群众反映的重要情况及处理结果;办理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对外联系工作介绍信、进京车辆介绍信;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秘书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写《陕西省政府大事记》;负责省长专线的接听、记录和办理工作。


